实现全球核裁军是联合国历史最为悠久的目标之一。这是1946年大会第一项决议的主题。该决议设立了原子能委员会,委员会的任务是就控制核能和消除核武器及可能造成大规模毁灭的所有其他主要武器提出具体建议。原子能委员会于1952年解散。自那时起,联合国一直处于一系列推动核裁军的重大外交努力的前沿。1959年,大会核可了全面彻底裁军的目标。1978年,第一届专门讨论裁军问题的大会特别会议进一步确认,核裁军应成为裁军领域的优先目标。历任联合国秘书长都积极推动落实这一目标。
然而,目前世界上仍有12705枚核武器。拥有这些武器的国家有着资金充足的长期核武器库现代化计划。世界一半以上的人口仍居住在拥有核武器的国家或核联盟成员国。虽然自冷战高峰以来部署的核武器数量明显减少,但没有一枚核武器在任何条约的规定下被实际销毁,目前也没有任何进行中的核裁军谈判。
与此同时,核威慑理论仍是所有核武器拥有国及其诸多盟友的安全政策的一个要素。国际军备控制框架对冷战以来的国际安全做出了贡献,遏制了核武器的使用,促进了核裁军,但受到了越来越大的压力。2019年8月2日,美国退出《中程导弹条约》,标志着该条约的终结,而此前美国和俄罗斯联邦曾承诺消除所有此类核导弹。
核裁军进展缓慢让会员国备感沮丧。此外,由于对于即便是使用一枚核武器就可能产生灾难性的人道主义后果,更不要说发生区域或全球核战争所的关切与日俱增,这种沮丧情绪变得更加突出。
联合国大会将9月26日定为彻底消除核武器国际日加以纪念。此举的不仅为为国际社会重申致力于实现全球核裁军并将其作为一个优先事项提供了一个契机,也为让公众及其领导人了解消除核武器的真正益处以及长期保留核武器的社会和经济代价提供了一个机遇。鉴于联合国会员国的普遍性,及其在核裁军方面做出的长期努力,在联合国纪念这一国际日尤为重要。在解决人类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实现一个没有核武器的和平、安全的世界方面,联合国义无反顾。
根据大会第68/32号决议及后续各项决议,彻底消除核武器国际日旨在通过对公众进行教育,提高他们对核武器给人类构成的威胁以及彻底消除核武器的必要性认识,促进实现彻底消除核武器的目标,并希望这些活动将有助于动员新的国际努力,以实现建立无核武器世界的共同目标。
背景信息
2013年9月26日,大会在纽约举行了核裁军问题大会高级别会议。作为会议的后续行动,大会于同年12月通过第68/32号决议,宣布设立"彻底消除核武器国际日"。
这是大会为提高公众意识、推动深入参与核裁军事项而做出的最新努力之一。此前,大会曾于2009年指定8月29日为“禁止核试验国际日”(第64/35号决议)。
在第68/32号决议中,大会呼吁“裁军谈判会议紧急开始谈判,以早日缔结一项关于核武器的全面公约,禁止拥有、发展、生产、获取、试验、储存、转让、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并对销毁核武器作出规定”。
2014年,大会在第69/58号决议中进一步表明了纪念彻底消除核武器国际日的愿望,要求秘书长和大会主席做出一切必要的安排,纪念和宣传该国际日,包括举行一次大会年度会议,并提供一个宣传纪念活动的平台。随后几年,大会在第70/34号、第71/71号、第72/251号以及第73/40号决议中重申了以上要求和呼吁。
自2014年以来,联合国每年都举行活动纪念彻底消除核武器国际日。根据大会决议,会员国、联合国系统和民间社会,包括非政府组织、学术界、议员、大众媒体及个人,也应通过对公众进行教育,提高他们对核武器给人类造成的威胁以及彻底消除核武器的必要性认识,纪念和宣传该国际日。
为纪念彻底消除核武器国际日,联合国一直为在纽约和日内瓦开展的相关活动提供支持,并鼓励世界各地的联合国区域新闻中心提高公众对该国际日纪念活动的认识。
重大事件
1945年
投在广岛和长崎的两颗原子弹几乎将两座城市完全摧毁,造成约21.3万人当场死亡。
1946年
大会通过的第一项决议决定将核裁军确定为联合国的主要目标。
1959年
大会第1378(XIV) 号决议将核裁军纳入“实现有效国际监督下的全面和彻底裁军”这一更全面的目标。该决议是有史以来第一项由所有会员国共同提出的大会决议。
1963年
《禁止在大气层、外层空间和水下进行核武器试验条约》(也称为《部分禁试条约》)开放供签署。1962年爆发古巴导弹危机,使苏联、英国和美国之间长达数年的谈判产生了新的紧迫感。
1967年
核军备竞赛和1962年古巴导弹危机促使拉丁美洲各国政府就《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禁止核武器条约》(《特拉特洛尔科条约》)进行谈判。该条约首次在人口密集地区建立了无核武器区。
1978年
大会召开了第一届专门讨论裁军问题的特别会议。在《最后文件》中,各会员国申明,各国的最终目标是“实现有效国际监督下的全面和彻底裁军”,以及“有效的核裁军措施以及防止核战争应列为最高优先事项”。
1985年
《拉罗通加条约》在南太平洋地区建立了世界上第二个无核武器区。
1991年
南非自愿放弃核武器计划。
1992年
根据针对《裁减战略武器条约》(第一阶段裁武条约)的《里斯本议定书》,白俄罗斯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和乌克兰在苏联解体后自愿放弃所拥有的核武器。
1995年
在1995年不扩散条约审议和延期大会上,缔约国未经表决通过了关于无限期延长《条约》、“加强《条约》审议进程”和“核不扩散和核裁军的原则和目标”的决定,还通过了一项关于中东问题的决议。
东南亚成为世界上第三个无核武器区(《曼谷条约》)。
1996年
非洲成为世界上第四个无核武器区(《佩林达巴条约》)。
应大会要求,国际法院就威胁使用核武器或使用核武器的合法性发表了咨询意见。
《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开放供签署。
2000年
在2000年不扩散条约审议大会上,缔约国通过了13个有系统、渐进地推进核裁军的实际步骤。
2006年
中亚成为世界上第五个无核武器区(《中亚无核武器区条约》)。
2008年
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宣布核裁军五点计划。
2010年
在2010年《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大会上,缔约国通过了《条约》64点行动计划,涵盖了这项条约的所有三大支柱:核裁军、核不扩散和和平利用核能,以及执行1995年中东问题决议的实际步骤。
2013年
大会举行了首次核裁军问题高级别会议。大会第68/32号决议将9月26日设立为彻底消除核武器国际日。
大会根据第67/56号决议成立了一个推进多边核裁军谈判的不限成员名额工作组。
2016年
大会根据第70/33号决议成立了第二个推进多边核裁军谈判的不限成员名额工作组。
2017年
7月7日,《禁止核武器条约》通过。这是20年来第一个经谈判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多边核裁军文书。
2018年
秘书长发表《裁军议程:为了共同未来的安全》,提出在“裁军拯救人类”的框架内消除核武器。
2020年
《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核不扩散条约》)生效五十周年。
2021年
《禁止核武器条约》于1月22日生效。
2月3日,美国和俄罗斯联邦同意将《美利坚合众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进一步削减和限制进攻性战略武器措施条约》(即《新裁武条约》)的期限延长至2026年2月4日。
2022年
在《禁止核武器条约》缔约国第一次会议上,缔约国通过了《维也纳宣言》,重申了实现彻底消除核武器的决心。此外,会议还通过了《维也纳行动计划》,以促进《禁止核武器条约》及其宗旨和目标得到有效和及时实施。
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不扩散条约)缔约国第十次审议大会于2022年8月1-26日举行。
消除核武器是我们能馈赠给子孙后代的最宝贵礼物。在这个重要的日子,让我们致力于达成新共识,下定决心永远消除核威胁,实现全人类共同的目标——和平。
联合国秘书长安东尼奥·古特雷斯
视频
禁核试组织:终止核爆炸
广岛核爆74周年:希望尽快销毁所有核武器
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威胁与应对
格陵兰: 核爆炸瞭望站
行动促裁军:你可以做的10件事!
核裁军说唱
相关资源
- 2013年核裁军高级别会议
- 《不扩散核武器条约》
- 《禁止核武器条约》
- 《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
- 无核武器区*
- 裁军拯救人类*
- 出口控制*
- 国际原子能机构网站*
- 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组织筹备委员会网站*
- 联合国裁军事务厅
- 裁军教育——学习资源*
重要文件
- 联合国大会第77届会议主席克勒希•乔鲍先生阁下的致辞
- 秘书长安东尼奥•古特雷斯在纪念彻底消除核武器国际日高级别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 第A/RES/76/36号决议:2013年核裁军问题大会高级别会议的后续行动
- 第A/RES/75/45号决议:2013年核裁军问题大会高级别会议的后续行动
- 第A/RES/69/58号决议: 2013年核裁军高级别会议的后续行动
- 第A/RES/68/32号决议: 2013年核裁军高级别会议的后续行动
- 第A/RES/67/39号决议: 核裁军高级别会议
各方致辞
网络直播
- 2021年9月:大会第77届会议高级别全体会议
- 2021年9月28日:大会第76届会议高级别全体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