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协调和资源小组由副秘书长主持工作,对联合国工作中的法治事务承担总体领导职责。该小组负责确保联合国能够预见新的机遇,应对新的挑战。该小组将考虑法治领域新出现的现实和行动者,并提供指导,以保证本组织在给予会员国支助时实现总体的协调和一致。在加强领导和作出新的机构安排之后,本组织能更好地应对加强法治方面的挑战。
为响应在法治框架内涵盖更广泛的联合国活动的意向,法治协调和资源小组的成员如今包括了20个实体(经社部、政治事务部、维和行动部、人道协调厅、人权高专办、法律事务厅、负责儿童和武装冲突问题秘书长特别代表办公室、负责冲突中性暴力问题秘书长特别代表办公室、支助办公室、联合国民主基金、开发署、环境署、教科文组织、人居署、难民署、儿基会、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联合国项目事务厅、联合国妇女署、世界银行),这些实体的任务中都有重要的规范性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