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对和平与包容的世界的呼声
2021年12月9日是缅怀灭绝种族罪受害者、受害者尊严和防止此种罪行国际日,也是1948年《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灭绝种族罪公约》)通过73周年,这是大会通过的第一项人权条约。该公约标志着国际社会对“不让历史重演”的承诺,并就“种族灭绝”提供了首个国际法律定义,这一定义在国家和国际层面上得到广泛采用。该公约还规定,缔约国有义务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
2021年线上活动
2021年12月9日美国东部时间上午11:00-下午1:00
联合国秘书长安东尼奥·古特雷斯、第七十六届联合国大会主席阿卜杜拉·沙希德先生和防止种族灭绝问题特别顾问恩德里图女士将在活动中致开幕词,随后由联合国秘书长青年问题特使贾亚特玛·维克拉马纳亚克女士主持交互式对话。各会员国也将代表区域组发表讲话。点击查看完整日程并在2021年12月6日前做出回复。
《灭绝种族罪公约》
《灭绝种族罪公约》(第二条)将灭绝种族罪定义为“下列任一蓄意消灭全部或部分的某一民族、人种、种族或宗教团体的行为……”,其中包括:
- 杀害该团体的成员;
- 致使该团体的成员在身体上或精神上遭受严重伤害;
- 故意使该团体处于某种生活状况下,以毁灭其全部或局部的生命;
- 强制施行办法,意图防止该团体内的生育;
- 强迫转移该团体的儿童至另一团体。
《公约》确认灭绝种族行为不论发生在和平还是战争时期,均系国际法上的一种罪行,《公约》的缔约国承诺“预防和惩罚”(第一条)此种罪行。缔约国对预防和制止灭绝种族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防止灭绝种族
为了防止灭绝种族和灭绝种族冲突,至关重要的是要了解其根源。虽然冲突有很多原因,但灭绝种族冲突是因身份引起的。灭绝种族和有关暴行往往发生在不同民族、种族、族裔或宗教群体陷入与身份有关的冲突的社会。引发冲突的不是简单的身份差异,无论是真实或想象的身份差异,而是这些差异所涉的在获取权力和财富、服务和资源、就业、发展机会、公民身份和享受基本权利和自由方面的差异。歧视、煽动暴力的仇恨言论和其它侵犯人权行为助长了这些冲突。
在预防方面,关键的一步是确定在特定情况下导致/造成在对待多样化的人口方面的严重不平等现象的各种因素(歧视性做法),并设法减少和最终消除这些可能导致灭绝种族暴力行为的诱因。由于没有一个国家是完全同质的,因而灭绝种族是一个真正的全球性挑战。
保护的责任
在2005年世界首脑会议年世界首脑会议上,各成员国承诺保护其人民免遭灭绝种族、战争罪、族裔清洗、危害人类罪及其煽动行为的伤害。他们一致认为,当国家需要援助以履行这一责任时,国际社会必须做好准备提供援助;如果一个国家明显无法保护其人民免受这几种罪行之害,那么国际社会必须依照《联合国宪章》准备采取集体行动。预防失败时,干预才开始。因此,预防是保护责任这一原则的基础。
保护责任的大三支柱在世界首脑会议成果文件(A/RES/60/1, 第138-140段),以及2009年秘书长关于履行保护责任的报告(A/63/677)得以阐明。各成员国于2005年做出的政治承诺深深植根于包括《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在内的国际法。
防止灭绝种族罪行问题特别顾问和保护责任特别顾问
防止灭绝种族罪行问题特别顾问和保护责任特别顾问共同努力推动国家和国际保护人民免遭灭绝种族、战争罪、族裔清洗、危害人类罪及其煽动行为的伤害。特别顾问的主要任务之一是根据《暴行罪分析框架》中概述的风险因素,针对有灭绝种族、战争罪、族裔清洗和危害人类罪危险的局势收集信息。由于该任务的敏感性,特别顾问办公室的许多工作仍不为公众所知。但是,当特别顾问经评估确定,若将其关切公之于众将减少特定局势中发生暴行罪的风险,他们会发表公开声明;若安理会提出要求,他们也会对安理会做出简报。
当人们面临系统性歧视或仅仅因为自身和认同而成为暴力的目标,我们必须行动起来,保护面临直接风险以及未来可能面临风险的民众。我们要促进包括尊重多样性和不歧视在内的和平与非暴力文化,建设能够抵御种族灭绝风险的社会。
联合国秘书长安东尼奥·古特雷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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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源
重要文件
- 设立“缅怀灭绝种族罪受害者、受害者尊严和防止此种罪行国际日”的决议(A/RES/69/323)
- 《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A/RES/3/260)
- 《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缔约国
- 人权理事会关于防止种族灭绝的第34/24号决议(2015年3月23日)
- 2005年世界首脑会议成果文件
更多链接
视频
联合国秘书长关于保护责任十五周年纪念的视频致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