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人权
世界消灭饥饿和营养不良宣言
通过日期 联合国大会1974年11月16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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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到:
(a) 现在贻害发展中各国人民的严重粮食危机――世界上饥饿和营养不良的人,多数在发展中国家,这些国家的人口合计占世界人口的三分之二强,而其生产的粮食约为世界产量的三分之一,而且这个差距在今后十年内大有加大的可能――不但是充满了严重的经济和社会问题,并且尖锐地威胁到人权宣言中所崇奉的关系生存权利和人类尊严的最根本的原则和价值;
(b) 消除饥饿和营养不良――这是联合国社会进步和发展宣言内规定的目标之一――和消除这种境况的根本原因,是所有国家的共同目标;
(c) 使人民陷于饥饿和营养不良的境况是由历史条件造成的,特别是由社会不平等造成,这些历史条件在很多情况下包括外来统治和殖民统治、外国占领、种族歧视、种族隔离和形形色色的新殖民主义,这一切仍然是发展中国家和所有有关人民的彻底解放和进步的最大障碍;
(d) 近年来由于世界经济发生了一连串的危机,例如:国际货币制度的败坏,进口费用的激增,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国际收支受到外债的沉重负担,部分由于人口压力而导致的粮食需求的提高,投机及基本农业投入物的缺乏和涨价等,因而使境况更加严重;
(e) 这些现象应该在现在进行的有关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的谈判范畴内审议,并应敦促联合国大会一致同意通过一项宪章,作为在平等和公正原则基础上建立新的国际经济关系的有效手段;
(f) 所有国家不论大小贫富,一律平等。所有国家都有充分的权利,参加有关粮食问题的决定;
(g) 全世界人民的幸福主要须靠粮食的充足生产和分配以及世界粮食安全系统的建立,借此保证随时随地粮食能有充分供应,粮价维持合理水平,不受不时发生的涨落以及变幻莫测的气候的影响,也没有政治和经济压力,这样,除了别的以外,还会加速发展中国家的发展过程;
(h) 和平与正义的经济一面,可以帮助解决世界经济问题,彻底消除发展落后,使所有人民的粮食问题得到持久的彻底解决,保证各国都有自由而有效地执行其发展方案的权利。要做到这一点,必须消除使用武力的威胁和武力的使用,促进各国间的和平合作达到最大可能的程度,实行不干涉别国内政、权利的完全平等、尊重国家的独立和主权等原则,以及不论其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鼓励所有国家间的和平合作。国际关系的进一步改善,可以为各方面的国际合作创造较好的条件,使大量资金和物资,除其他外,用于发展农业生产和显著地增进世界粮食安全;
(i) 如果要持久地解决粮食问题,必须作出一切努力,消除目前在发达国家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愈来愈大的差距,并建立一个新的国际经济秩序。所有的国家都应能积极地、有效地参加新的国际经济关系,建立适当的国际体制,斟酌情况采取适当行动,以便在国际经济合作方面建立公平合理的关系;
(j) 发展中国家重申它们的信念,确保它们自己的迅速发展的基本责任落在它们自己身上。因之,它们声明它们愿意继续加紧它们个别的和集体的努力,以扩展它们彼此在农业发展和粮食生产方面的合作,包括消除饥饿和营养不良在内;
(k) 许多发展中国家,由于种种原因,还不能在任何时候都满足它们的粮食需要,因此必须紧急采取有效的国际行动,向它们提供援助,不附任何政治压力。依照联合国大会第六届特别会议通过的建立一个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的宣言和行动纲领的目的和目标,
世界粮食会议因此庄严宣告:
1. 男女老幼人人都有不挨饿和不受营养不良之害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借以充分发展他们的身心能力。今日社会已经具有充分的资源、组织能力及技术,所以有能力达到这个目的。因此,消除饥饿是国际社会中所有国家的共同责任,特别是发达国家及力能相助的其他国家的责任。
2. 各国政府负有根本责任,来同心协力提高粮食生产,在各国之间及各国以内促成更公平、更有效的粮食分配。各国政府,对于易受害及低收入人群的长期营养不良的种种病患,应该立刻展开更大力的总攻击。为了保证所有人的适当营养,各国政府应在其经济-社会及农业发展的通盘计划中制订适当的粮食和营养政策,要以现有及潜在粮食资源的正确估计为依据。在这方面应根据人奶的营养价值强调其重要性。
3. 为经济社会发展制订和执行国家计划和方案时应注意粮食问题,并应突出这个问题的人道方面。
4. 每个有关国家都负有责任,依照其主权判断及国内立法去消除粮食生产的种种障碍,对农业生产者给予适当的鼓励。要完成这些目标,首要之举是采取有效的社经改造措施,即土地、赋税、信贷和投资政策的改革,以及农村体制的改组,例如在发展中国家中实行所有权条件的改革,生产和消费合作社的提倡,男女人力资源潜力的充分动员,以促进综合农村发展,同时还要动员小农、渔民及无地农工,借以达成所需要的粮食生产和就业指标。此外还必须承认许多国家内妇女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因此应保证妇女与男子平等享受适当的教育、推广的方案及财政设施。
5. 海洋和内陆水利资源,作为粮食及经济繁荣的来源,现已取得了空前的重要性。因此应当采取行动来促进合理利用这些资源,最好是供人类直接享用,从而对满足全人类粮食需要作出贡献。
6. 对于增加粮食生产的努力,必须辅以防止浪费各种粮食的措施。
7. 为了推动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其中最不发达和受影响最严重国家的粮食生产,必须由发达国家及力能相助的其他国家紧急采取有效的国际措施,在双边及多边安排之下,向它们提供更大量的技术和财政援助,条件要宽厚,数量要足够满足它们的需要。这种援助不得附有与受援国的主权不符的条件。
8. 所有国家,主要是高度工业化国家,应该促进粮食生产技术的进步,并作出一切努力,为了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促进粮食生产技术的转让、变通、应用和传播,并为此目的向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和科学机关传播它们科技研究的成果,使它们能够促成持续的农业发展。
9. 为保证用于或可用于粮食生产的自然资源的妥善养护,所有国家必须通力合作,以保全环境,包括海洋环境。
10. 所有的发达国家以及有能力的其他国家,应与发展中国家在技术上及财政上进行合作,来协助它们为了农业生产而扩展水土资源的努力,并保证以合理价格向它们迅速增加供应农业投入物,例如肥料和其他化学品、高品质种子、信贷和技术。在这方面,发展中国家彼此之间的合作亦甚重要。
11. 所有国家应当竭尽全力,斟酌情况调整它们的农业政策,把粮食生产列为优先事项,并在这方面认识到世界粮食问题与国际贸易之间的相互关系。发达国家在决定对于国内粮食生产的农田支持方案的态度时,应当尽可能考虑到出口粮食的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以免对它们的出口造成不利后果。此外,所有国家应当合作共同订出有效步骤,在适当情况下通过国际安排,来处理稳定世界市场和促进公平的、有利的价格问题,用减低或取消对发展中国家有利益关系的产品所加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办法来增加进入市场机会,使它们的出口收入大量增加,它们的出口多样化,并在多边贸易谈判中对它们适用《东京宣言》中所协议的包括非互惠和优厚待遇概念的各项原则。
12. 整个国际社会既负有共同责任,保证基本粮食随时随地都能通过适当的储备、包括紧急储备、得到充分供应,所有国家应当进行合作,通过下列途径,成立一个有效的世界粮食安全体制:
参加和支持全球粮农情报和早期警报系统的作业;
遵守世界粮食会议所核准提议的世界粮食安全国际约定的目标、政策和准则;
依照提议的世界粮食安全国际约定中的规定,在可能时指定存货或资金以应付国际紧急粮食需要,并订出协调和利用这类储备的国际准则;
合作提供粮食援助,以满足紧急需要和营养需要,同时通过发展计划来刺激农村就业。
所有援助国应接受和实施粮食援助抢先规划的概念,并应作出一切努力,提供商品及(或)财政援助,以保证获得足量的谷物和其他食物商品。
时间迫切,采取紧急而持久的行动十分重要。因此,粮食会议促请所有的人民个别地和通过他们的政府和非政府组织,表示出他们的意愿,共同努力,来消灭由来已久的饥饿灾祸。
世界粮食会议申明:
与会各国决心充分利用联合国系统,来执行本宣言及会议通过的其他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