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和平与安全
联合国二十五周年纪念宣言
通过日期 联合国大会第一八八三次全体会议1970年10月24日第2627(XXV)号决议通过
原始文本 查看联合国大会第一八八三次全体会议第2627(XXV)号决议
大会
兹通过以下宣言:
联合国二十五周年纪念宣言
我联合国各会员国代表,为联合国宪章生效二十五周年纪念,于一九七〇年十月二十四日齐集联合国会所,兹郑重宣言如下:
一、为达成本周年纪念之和平、正义与进步等目标,吾人重申誓忠联合国宪章,矢志履行宪章所载义务。
二、联合国虽有欠缺之处,然其为谋达宪章第一条所称目的而协调各国行动之中心,对于维护国际和平及安全,发展以尊重民族平等权利与自决原则为基础之友好关系,获致经济、社会、文化及人道方面之国际合作。均已作出重大贡献。吾人重申深切信念:联合国定能成为巩固各国自由及独立之一最有效工具。
三、为求实现宪章宗旨,吾人重申决心尊重关于各国间友好关系及合作之国际法原则。吾人愿作最大努力,在所有国家之间发展此种关系,不论其政治、经济与社会制度如何,并与严格遵守宪章原则为基础,尤其是下开原则及义务:各国主权平等原则、各国在其国际关系上不得使用威胁或使用武力以侵害任何国家之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之原则、各国应以和平方法解决国际争端之原则、各国不得干涉属于任何他国国内管辖之事项之义务、各国应依照宪章互相合作之义务、各国应一秉诚意履行依照宪章所负义务之原则:国际法之逐渐发展与编纂工作在联合国第一个二十五年期间以获长足进展;欲求促成各国间之法治自应继予推进。于此,吾人对于今日通过关于各国间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及国际法原则之宣言,表示特别欢迎。1
四、联合国虽有种种成就,本组织仍然面临严重不安全情势,世界各地仍有武装冲突发生,同时军备竞赛及军备支出继续不已,人类一大部分则正受经济发展落后之苦。吾人重申决心采取具体步骤,以执行联合国之主要任务,及维护国际和平及安全,和诸多其他紧要问题,尤其裁军问题及经济发展之解决,均与此密切关联,并决心就联合国依据宪章维持和平之更有效实施办法达成协议。吾人促请所有成员国更常采用宪章所定方法,尤其谈判、调查、调停、和解、公断及司法解决,并斟酌情形借重联合国有关机构,或利用区域机关或区域办法以及各国自行选择之其他和平方法,以求和平解决国际争端与冲突。
五、时值裁军十年伊始,吾人欣悉在军备、尤其核武器、限制方面已达成之重要国际协定。吾人因感探寻停止与逆转军备竞赛之道,旷费时日,进展匪易,高度精巧武器之持续发展对于国际和平更成严重威胁,以故企望早日缔结此类其他协定,并望能从核武器限制走向军备裁减,已至举世裁军,在核军备方面尤当如此,且应由所有核强国参加。吾人请所有国家城府重下决心,务使消除武器竞赛一事获得具体进展,更进而达成最终目标,即有效国际管制之下普遍彻底裁军。
六、吾人赞扬过去二十五年联合国在殖民、托管及其他自治领土内民族解放历程中所起之作用。由于此项可喜发展,本组织内主权国家为数激增,殖民帝国几告绝迹。联合国有此等成就,为许多领土与民族、尤其在纳米比亚、南罗德西亚、安哥拉。莫桑比克及几内亚(比索)其自决及独立权利仍被剥夺。此系若干顽固国家与南罗德西亚非法政权违反联合国与世界舆论所致,事属蓄意,殊可遗憾。吾人重申所有殖民地民族均有不可剥夺之自决、自由及独立权利,并谴责一切剥夺任何民族享有此等权利之行动。既经确认各殖民地民族以其所能使用之一切适当方法为取得自由而作出之斗争为正当,吾人促请所有政府在此方面遵行宪章之规定,注意一九六〇年联合国通过之准许殖民地国家及民族独立宣言。吾人再度强调此等国家及民族于其正义斗争中,有权依照宪章宗旨与原则,请求并接受一切必需之道义及物质援助。
七、吾人坚决谴责种族隔离之邪恶政策,此种政策为侵犯人类良心与尊严之罪行,而且亦如纳粹主义违反宪章之原则。吾人重申决心依照宪章文字与精神,不遗余力包括支助对此项政策进行都争着在内,以获南非境内种族隔离之消除。吾人亦谴责无论在何处发生之一切形式压迫与保证,以及种种方式表现之种族主义与种族歧视惯例。
八、联合国在其第一个二十五年期间致力求达宪章所指促进尊重及遵守全体人类人权与基本自由之目标。在其主持下缔订之各项国际公约及宣言足以表明人类道义良心,且为国际社会所有成员树立人道标准。世界人权宣言,国际人权盟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防止及惩治残害人群罪公约等,构成国际合作上及不分轩轾承认与保障人人权利上划时代之时间。此方面事业固却有进展,但世界某数区域内个人与团体之人权迄仍遭受严重侵害。吾人誓必为反对人类权利及基本自由所受一切侵害而续作持久与坚决斗争,应采手段为消除此种侵害之基本原因,促进普遍尊重左右民族之尊严,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或宗教,尤其更多利用联合国依照宪章提供之便利。
九、本组织于过去二十五年中复会致力于采行特殊措施,建立并运用新机构。俾使宪章所揭示基本目标得有具体内容,并藉以创造安定与福利之条件,及确保符合人类尊严之最低限度生活程度。吾人深信此种经济和社会发展实为和平、国际安全与正义之必要条件。世界各国故已决定觅致较为完善有效的国际合作制度,以期消除现有悬殊现象,促使全体人类共享繁荣。经济及技术国际合作之规模须与问题本身之大小相称。关于此事,联合国体系谋求所有国家、尤其发展中国家、经济与社会进展之活动于过去二十五年终大为增长,今后尚应需求加强增进。零星布局、时断时续、敷衍塞责之措施自属无济于事。际此周年纪念,吾人已宣布一九七〇年乃为第二个联合国发展十年,与裁军十年同时并进,相辅相成,且已通过第二个联合国发展十年国际发展策略。2兹特敦促所有政府全力支持此策略之最彻底最有效之措施,以求实现宪章基本目标。
一〇、 科学及技术所开拓新境界需要更广大国际合作。吾人重申,除其他途径外,现经由联合国,在外空、国际管辖范围以外海洋底床之和平使用及环境品质之改善等方面,充分利用科学与技术所造成之空前机会,以谋世界各地人民之利益俾已发展与发展中国家公平分享科学及技术之进步,从而促使全世界经济发展加速迈进。
一一、 自一九四五年以来,本组织会员国数大增,足证其生机蓬勃,然就会籍普及而论,则尚有待实现。吾人表示希望凡接受宪章所载义务而经本组织认为确能并愿意旅行此项义务之所有其他爱好和平之国家,于不久将来即可成为会员国。本组织所有活动部门内工作数量及复杂性与时俱进,故宜设法加强其应付此种情形之工作效率,各该活动部门中之与加强国际和平及安全有关尤应注意,同时亦须设法获致联合国体系各机关与组织间工作上较合理之分工与协调。
一二、 今日人类须作严重而迫切之抉择,如不增进和平合作,力求进步,势必酿成分裂与冲突,甚至终于绝灭。我联合国各成员国代表,于此郑重纪念联合国二十五周年之际,重申同兹决心,竭思尽力,以求举世持久和平,并恪遵宪章所载宗旨与原则;表示深信联合国行动必将促进人类迈进于和平,正义及进步之途。